声明人:黄红强
一九九九年,我给邪党写的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”,以及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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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4/1592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