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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汪冬宜、刘修玉 99年7月22日后,在公安人员的打压下,在单位的强制下,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写了“认识”、“保证书”等等之类的东西,在此声明统统作废。这都不是我内心的写照,我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紧跟正法进程,助师世间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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