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汪冬宜、刘修玉

    99年7月22日后,在公安人员的打压下,在单位的强制下,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,写了“认识”、“保证书”等等之类的东西,在此声明统统作废。这都不是我内心的写照,我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紧跟正法进程,助师世间行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5/9957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