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岳红
七月一日,参加了庆祝邪党的演出活动,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4/1592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