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云美
以前在工作单位、派出所所写的“保证书”、签的“协议书”、所谓的“记录材料”签名和所写、所说不符合大法标准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定不移的走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路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5/1595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