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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国良 我在2002年7月9日上班时,被恶徒们绑架,并非法判刑关押5年。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受到各种酷刑,上绳、推、掰、撅、挂、电刑、关押小号等酷刑迫害,在酷刑威逼下,我做了不该做的事,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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