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季
2006年2月末,派出所的恶警来我家时,因为我不配合,恶警把大法书撕了,当时我没有上前保护大法书。郑重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6/1595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