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谢彦民
我是97年得法,在99年七二零以后由于长时间不学法,不看书,被人心和魔性所带动,被迫签了“保证书”,今天特严正声明:我所签下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从今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做好师父告诉我们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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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6/1595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