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薛凤珍
我们在家时,遭多名恶警绑架到派出所,后又被非法关進市看守所迫害。期间,在邪恶的“监视居住书”上签了字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6/1595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