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臧运聪 我叫臧运聪,今年46岁,2001年10月1日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个月,释放回家。在家住了四个月,在镇上办的所谓的转化班,我被他们强行抓走转化,我学法不深,在常人的执著心的作用下,写了所谓的书面悔过保证书,现在我严声明:我所写的一切负面保证一律作废。 因为我从内心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,我决心今后做一名真修弟子,无论我摔过多大跟头,我都要勇敢地爬起来,继续往前走,因为我认定自己选择的路没有错,是一条光明大道。无论我写过什么,我都丝毫没有产生过放弃修大法的念头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3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