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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臧运聪

    我叫臧运聪,今年46岁,2001年10月1日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个月,释放回家。在家住了四个月,在镇上办的所谓的转化班,我被他们强行抓走转化,我学法不深,在常人的执著心的作用下,写了所谓的书面悔过保证书,现在我严声明:我所写的一切负面保证一律作废。

    因为我从内心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,我决心今后做一名真修弟子,无论我摔过多大跟头,我都要勇敢地爬起来,继续往前走,因为我认定自己选择的路没有错,是一条光明大道。无论我写过什么,我都丝毫没有产生过放弃修大法的念头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5/995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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