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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宏菊 我是一九九七年秋得法的。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,邪党利用一切宣传机器造谣、污蔑师父和大法。在压力下,我做了许多不该做的事:烧毁了一些大法书和磁带,交了一部份大法书籍,签了一些不该签的字。自觉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一度放弃了修炼。郑重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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