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福云 我以前做过许多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如烧过师父照片,烧过《明慧周刊》,交过大法书一本,还给警察签过字说“不上北京”。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0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