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秀芝
2007年7月7日被市公安局派出所非法抓去,在7月17日被迫在“监外执行的协议书”上签了字。现我严正声明:在“监外执行协议书”上签的字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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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7/1596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