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华、王文琴
我代王文琴所签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作废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向师父道歉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请师父放心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7/1596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