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兴云
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悟的有误,没有做到堂堂正正。在外界环境的压力下,违心地给派出所写下保证书,现在心里明白那是错误的,所以现在特此声明:以前所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5/9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