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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欧克华

    在98年时,大法学员拿师父的经文给我看。因当时我练某某功,本不想看,所以就拿到上厕所时看,这已经是对大法犯罪了。看后我对亲人说:“某某功创造人是大学生,说的有道理,法轮功的李老师用的都是口水话,没有什么水平,而且字印很大,很快就是一篇,没几篇文章就是一本书,还不是为了赚钱。”所以自己与大法擦肩而过。2001年,我60岁生日时再次走亲戚家,又接触到大法。亲戚再次劝我炼法轮功。这时缘已到了,我自然丢掉某某功,拿到一本《转法轮》,回家就炼上了法轮大法,至今已六年多了。回想末修大法以前说的话,实在是罪恶,是对师父的不敬。严正声明:一切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现在我已坚修大法六年多,以后要以法为师,一思一念都要用大法去衡量,做好师父交待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圆满随师还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8/1597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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