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丽华
我郑重向各级领导、政府声明:法轮大法是正法,对国家百利而无一害,并收回我写的保证书和一切有损大法的言行。牢记教训,在正法中加倍付出,弥补自己的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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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4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5/9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