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鸿英
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恶警几次到我家要大法书。因学法不深,我交了几本书,还有师父法像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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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8/1597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