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包惠文
2002年春天,我被地方公安局强行无理判刑劳教两年。在被劳教所期间,我被迫写下了“三书”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回到大法中来,坚定修炼,不断精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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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8/1597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