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豪
在上小学四年级时,签了家里无人炼法轮功的名,特此声明,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,跟师父回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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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8/1597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