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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春香 我是九八年十月得法的,当时是抱着祛病健身的想法走入修炼的。七二零时邪恶铺天盖地而来,居委会让我写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、签字、交大法书。当时由于我没有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,用变异的人的观念和邪党文化思维思考问题,在怕心的带动下,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签了字,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,还毁了师父的大连讲法录音带。过后,我后悔莫及,深深感到自己造了大业。几年来通过学法和学习同修的修炼体会文章,我认识到大法的修炼是严肃的、庄严的,是师父慈悲给了我认识和悔过的机会,我一定珍惜这次机会。严正声明:我在七二零以后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;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尊师敬法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3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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