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代宁攀
2000年,我被关押在监狱时,曾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;2001年大学期间,我曾在恶党组织的反对法轮功的活动中签过名,在此一并声明作废。紧紧跟随正法的進程,精進不止,决不懈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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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29/1597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