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华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时,因怕心太重,在压力下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。声明:当时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名堂堂正正的、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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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7/30/159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