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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唐正春

   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由于学法不深,在修炼的道路上走了很多弯路。特别是在劳教所,不是以法为师,站在大法的基点上,而是站在人的基点上,以致被邪悟的理蒙蔽,曲解了大法。因邪悟,我做了很多的错事,骂师父、骂大法、协助邪恶给同修洗脑,更有甚者,我还出卖了同修,致使该同修被邪恶抓進看守所遭受酷刑折磨。邪恶把辣椒粉混在稀饭里强行给该同修灌食,使她的身体受到了很大的摧残,不久就死了。这件事对我震动很大,良心受到很大的谴责。从劳教所回来后,我思想也没有清醒,把师父的法像、炼功带都烧了。在同修的帮助下,耽误了近四年时间的我又走進了大法。慈悲的师父没有嫌弃我,给我净化身体,点悟我。我要努力赶上来,加紧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弥补浪费的时间。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多学法、学好法,正念正行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解体一切邪恶,救度众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/1599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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