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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淑珍

    二零零二年春天,我因在公园里炼功被恶警绑架到当地派出所。家人知道后,来到所里,因儿子与派出所里的人认识,所里的人叫儿子劝我写“保证”,我不写。最后警察代我写了“保证”,把我放回家。当年夏天,我所住的楼里出现了真相传单,有人怀疑是我所做,把我告到当地派出所。恶警将我传到派出所后,又让我写所谓的“保证”,我坚决不写,他们就把我的名字报到市公安局。市局的人找到我儿子,我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我写了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两份所谓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/1599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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