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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路桂芬

    我于一九九八年得法,九九年七二零邪党迫害大法时,我由于怕心严重,把师父的讲法磁带和经文带子都毁了,现在自己想起来就后悔,心里很难过,真是愧对师父和大法。为此我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/1599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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