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爱云
九九年九月二十日受迫害时,因害怕,将大法书烧毁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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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1/1599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