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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利珍 我在2004年3月10日下午发真相传单时,被举报。事隔一月后,村妇女主任及乡干部伙同派出所恶警将我绑架、非法抄家。当晚就将我非法关押在市公安局看守所,后邪党非法判了我三年徒刑,押送监狱進行迫害。在女子监狱里遭受了一个半月的夹控及非人迫害后,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,给大法和师父抹了黑。出狱后,被邪悟者带动。严正声明:在女子监狱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和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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