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俞丽娟
今年年初,在讲真相时被非法抓,在邪恶的逼迫下写了“悔过书”。回家后又在家人的逼迫下向居委和街道派出所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在此声明:以上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/1600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