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通海、闫金霞、徐秀然
我们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。中共邪党铺天盖地的非法镇压后,当时在这强大的压力下,由于怕心,把大法的书给烧了。严正声明: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/1600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