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琴
以前给看守所、公安局、派出所这些个邪恶机构的所有签字和文字全部作废。弥补过失,不再受邪恶的欺骗,坚决信师、信法,清醒的理智的做好师父教给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/1600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