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书芹
中共邪党派出所以家访为名,欺骗我的签名和手印全部作废。我一概不承认,今后加紧努力学法,加强正念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/1600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