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玉芝
到拘留所第三天,把同修家的住址告诉了邪恶,出卖了同修。郑重声明:在拘留所我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/1600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