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惠珍
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讲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话,现在严正声明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/1600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