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乃叶
以前给派出所片警的签字全部作废。弥补过失,不再受欺骗,坚信师父、坚信法,清醒的理智的做好师父教给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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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2/1600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