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丽娟
九九年7.20邪党开始打压法轮功时,公安找到了我,叫我“不要炼了”。我当时随从了它们的要求,以后不再炼了。声明:我以上配合邪恶的所做、所说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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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3/1600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