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茂琴
被非法抓進了看守所,被迫在“悔过书”上签字。严正声明:我在看守所“悔过书”上的签名,以及邪恶强迫家属在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字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3/1600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