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葛福珍
我是98年3月得法的。99年7.20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,因怕心严重,把大法书给烧掉了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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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3/1600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