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旭东
我是九八年得法的,深受其益。在邪恶之徒的几次骚扰之下,我曾经说了一些不利的话,在此郑重声明作废。坚信师父和大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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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3/1600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