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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艳霞 我九六年喜得大法,身心受益。但因学法不深,在七二零邪恶高压迫害下,我签字表示“不炼了”。零一年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时,受到旧势力和恶警的严重迫害,在亲情的压力下,我又签了字。因为没在法上认识,很多心没去,被旧势力钻了空子,被抓到洗脑班,在神志不清下接受了不好的东西,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。我辜负了师父的苦度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;给邪恶的签字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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