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新芳、张爱良、李现军
我于99年7月20日进京上访后被送回当地“学习班”,由于本人执著心太重,写了“保证书”,违心地说了违背大法的话。在此郑重声明:以前所有写过的对大法不利的“保证书”及言论一律作废!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2/92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