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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丁雅君 7.20之后我和爸爸上县政府,六一零让我写诬蔑大法的话,我不写,是爸爸代我写的。4.25之后警察到我家,要求我写所谓“不出去了”的保证,我不同意写,是我丈夫代写的。严正声明:家人代写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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