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兰
我在一次发真相资料时,被人举报,抓進公安局。由于怕心,我毁坏了两张大法材料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郑重声明:以上行为作废。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不负师父的慈悲救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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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5/1601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