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熙莲
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由于对法理不清,违心的签了两次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声明彻底作废。坚修大法,圆满随师还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5/1601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