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丽君
在邪恶逼迫下,所写、所说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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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5/1601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