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旭芳
本人在监狱邪恶迫害期间和其它场合向邪恶所写、所“保证”的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从今以后。跟师父走。做好三件事。要加倍努力。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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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6/1602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