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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彩霞

   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九九年大法遭迫害后,几次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抓進看守所,两次被非法劳教。二零零四年约七月份,由于发真相资料被告密,被邪恶绑架并劳教。去劳教所一个星期就被邪恶洗了脑,写了“四书 (悔过书、保证书、揭批书、检举书)”,后来就与邪悟者一起作“帮教”(犹大),做了许多不该做的坏事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7月3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7/1603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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