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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艳彬 我于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。2000年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,于2002年回家。回家后,没能做好三件事。今年5月间,当地派出所以办身份证为由叫我去,到那叫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配合邪恶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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