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党淑芝
2007年7月16日~17日晚8点至10点,派出所恶警领着一伙恶人和610到我家逼我写“五书”,我写了一句“不炼了”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7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7/1603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