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玉敏
我是96年得法的。99年邪恶迫害后,在一次去同修家时被蹲坑的恶警非法带到派出所,随后又到我的住处非法翻家,我当时向邪恶妥协了。在此声明: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9/1604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