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清
二零零一年三、四月份,厂保卫科和派出所片警来我家,问我“还炼不炼法轮功了”,我说“不炼了”,还签了字。声明:以上的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8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8/9/160469.html